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关于修改异常交易管理相关规则的通知》(大商所发〔2018〕145号),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防范市场风险,大商所对《 <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和《关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计算相关规则的通知》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修改后的规则自2018年4月18日交易时(即4月17日晚夜盘交易时)起施行。
详见附件。
敬请各位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修正案及修订稿
2. 关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计算相关规则的通知修正案及修订稿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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