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及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将在2018年清明休市前后对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自4月3日结算时起,大商所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豆粕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7%和15%;
2、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豆粕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1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豆粕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二、自4月3日结算时起,郑商所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棉花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PTA、菜粕、菜油、白糖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动力煤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2、棉花、菜油、白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3、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若4月3日未出现单边市,上期所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1、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8%;
2、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若4月3日未出现单边市,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1、原油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
2、4月9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五、如上述品种现行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假期标准的,按较大值执行。
六、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以及上海能源交易中心连续交易时间安排:4月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4月9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请您谨慎操作,控制仓位,规避假期交易风险。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