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调整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2018年2月15日至2月21日为节假日休市。为切实加强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春节前后公司将部分品种保证金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春节前调整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
(一)2月9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公司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2%;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白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热轧卷板、螺纹钢、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6%;锌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石油沥青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2%;线材和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玉米、玉米淀粉、鸡蛋、聚乙烯、棕榈油、豆粕、聚氯乙烯、豆油和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黄大豆2号、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纱、棉花、玻璃、菜籽油、菜粕、白糖、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鲜苹果、PTA、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甲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粳稻、晚籼稻、普麦、强麦、早籼稻、油菜籽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二)2月13日(星期二)结算起交易所调整部分品种涨跌幅度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若2月13日未出现单边市,黄金期货合约调整至5%;白银、铜、铝、锡期货合约调整至6%;锌、铅、线材、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调整至7%;镍、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调整至8%;天然橡胶期货合约调整至9%。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棕榈油、豆粕、聚氯乙烯、豆油、鸡蛋和聚丙烯期货合约调整至7%;铁矿石期货合约调整至9%;焦炭、焦煤、胶合板和纤维板保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调整至7%。
如遇上述保证金、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保证金、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月22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保证金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节前调整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节前调整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3、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其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交易所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连续交易时间
2月1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
2月22日(星期四)所有商品期货品种和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品种的连续交易。
请广大投资者控制好持仓比例,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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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2208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提示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期权到期日的有关规定,2208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2年07月25日,现就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黄金、铜期权为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申请行权或弃权;其它期权为美式期权,可在到期日前(含到期日)申请行权,弃权只能在到期日申请放弃。
二、行权/弃权申请
为配合交易所到期日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工作,期权买方客户请于2022年07月25日当日15:10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申请,15:10之后我司将不再接受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
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视为自愿行权,由交易所自动行权,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
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需在期权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到期日当天申报弃权。
三、期权买方申请行权或按照交易规则应进行行权的持仓,应在2022年07月25日15:10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
四、您应在参与期权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仔细阅读《期货经纪合同》中有关行权和履约的相关约定,审慎决定是否在期权合约到期日持有相关期权合约并参与相关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
敬请各位客户关注持仓,防范交易风险。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2-1188。
特此通知。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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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106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提示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期权到期日的有关规定,106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1年5月10日。
请持有郑州商品交易所106系列期权合约的客户,注意到期日风险。如无需到期日行权,请提前行权或平仓了结;如需到期日行权,请您准备足额的资金并注意行权后是否超仓等风险。如逾期未及时调整,我公司将对客户到期日实值期权买方客户资金不足的部分或者全部持仓放弃行权。最后交易日您如果没有平仓或者放弃行权,导致您最终全部或者部分行权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敬请各位客户关注持仓,防范交易风险。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2-1188。
特此通知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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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2106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提示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期权到期日的有关规定,2106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1年05月12日。
请持有大连商品交易所2106系列期权合约的客户,注意到期日风险。如无需到期日行权,请提前行权或平仓了结;如需到期日行权,请您准备足额的资金并注意行权后是否超仓等风险。如逾期未及时调整,我公司将对客户到期日实值期权买方客户资金不足的部分或者全部持仓放弃行权。最后交易日您如果没有平仓或者放弃行权,导致您最终全部或者部分行权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敬请各位客户关注持仓,防范交易风险。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2-1188。
特此通知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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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20210426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4月30日,按照交易规则,如您仍持有商品期货2105合约持仓,请尽快调整为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持仓:
一、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
请您在2021年04月30日收盘前,将AL2105、CU2105、ZN2105、PB2105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2105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AU2105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SN2105、AG2105、SP2105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RB2105、WR2105、HC2105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SS2105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
二、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
2105合约临近交割月,依据交割细则,自然人客户应在2021年4月30日收盘前平仓,持仓量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法人客户应当及时调整。
请持有上述合约的客户于4月30日下午2:30分之前自行将2105合约持仓调整至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如逾期未及时调整,我公司将对您的违规持仓执行强行平仓。
敬请各位客户关注持仓,防范交易风险。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82-1188。
特此通知。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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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镍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自2021年4月16日交易(即4月15日晚夜盘)起:
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手续费调整为3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我公司将相应调整镍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请您知悉。
请您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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