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通知,国庆节休市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8日,10月9日恢复正常交易。9月29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0月9日(星期一)所有商品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8:55-8:59),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国庆节临近,为防范市场风险,本公司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决定:
一、 自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各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白银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铜、铝、锌、铅、锡、镍、沥青、热轧卷板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螺纹钢、天然橡胶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线材和燃料油维持不变。
2.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棉花、棉纱、菜籽油、菜籽粕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甲醇、玻璃、硅铁、锰硅、PTA、动力煤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普麦、粳稻、早籼稻、晚籼稻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30%;郑麦和油菜籽维持不变。
3.大连商品交易所:豆一、豆油、豆粕、玉米、鸡蛋、棕榈油、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玉米淀粉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焦炭、焦煤、铁矿石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豆二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9%;纤维板和胶合板维持不变。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上证50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二、自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进行如下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白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铜、铝、锌、铅、锡、镍、沥青、热轧卷板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螺纹钢、天然橡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线材和燃料油维持不变。
2.郑州商品交易所:郑麦和油菜籽维持不变,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3.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一、豆二、豆油、豆粕、玉米、鸡蛋、棕榈油、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玉米淀粉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三、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幅度进行如下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2.郑州商品交易所: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3.大连商品交易所: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四、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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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4月份即将来临,根据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中金所规则,须对1804合约的持仓手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1、客户持有1804合约进入交割月应调整为下列整数倍:铜、铝、锌、铅5手的整数倍;黄金3手的整数倍;白银、锡2手的整数倍;螺纹、线材、热卷30手的整数倍;镍6手的整数倍;橡胶、沥青无需调整。进入交割月后(4月),各1804合约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上述相应的整数倍。
2、1804(除燃料油)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04月11日为最后交易日。
3、1804(除燃料油)合约的机构客户持仓04月16日为最后交易日。
4、燃料油1804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03月27日为最后交易日。
5、燃料油1804合约的机构客户持仓03月30日为最后交易日。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1、自然人客户不允许持有交割月合约进入交割月。
2、04月17日为1804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04月24日为鸡蛋1804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机构客户参与交割应在收盘前调整为下列整数倍:焦炭为10手的整数倍,焦煤及铁矿石为100手的整数倍。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然人客户不允许持有交割月合约进入交割月。
2、04月17日为1804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04月10日为动力煤1804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机构客户参与交割应在上午收盘前调整为下列整数倍:棉纱为4手的整数倍、动力煤为200手的整数倍,硅铁及锰硅为7手的整数倍。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04月20日为股指1804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即交割日,当日收盘前未自行平仓的客户将自动转入现金交割。
请持有上述各商品交易所合约的客户按照各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时调整持仓,如您未及时自行调整,公司将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的下午两点钟开始,对不符合交易规则的持仓进行减仓处理。
提示:机构客户不符合交易所交割要求所引发的风险或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客服咨询电话:40068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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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11月20日结算时起i1712、jd1712、L1712、m1712、p1712、pp1712、v1712、y1712合约临近交割月,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0%;、jm1712、j1712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2%;bb1712、fb1712合约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20%。届时,我公司保证金在交易所保证金基础上上浮,具体标准可以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平台查询公司每日保证金收取标准的公告。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微信平台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以上信息如有变化,请以交易所通知为准,公司不再单独出具变更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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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持有1711合约进入交割月应调整为下列整数倍:铜、铝、锌、铅5手的整数倍;黄金3手的整数倍;白银、锡2手的整数倍;螺纹、线材、热卷30手的整数倍;镍6手的整数倍;橡胶、沥青无需调整。进入交割月后(11月),各1711合约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上述相应的整数倍。
2、1711(除燃料油)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11月10日为最后交易日。
3、1711(除燃料油)合约的机构客户持仓11月15日为最后交易日。
4、燃料油1711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10月26日为最后交易日。
5、燃料油1711合约的机构客户持仓10月31日为最后交易日。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1、自然人客户不允许持有交割月合约进入交割月。
2、11月14日为17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11月27日为鸡蛋17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机构客户参与交割应在收盘前调整为下列整数倍:焦炭为10手的整数倍,焦煤及铁矿石为100手的整数倍。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然人客户不允许持有交割月合约进入交割月。
2、11月14日为17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11月7日为动力煤1711合约机构客户最后交易日),机构客户参与交割应在上午收盘前调整为下列整数倍:棉花为8手的整数倍,动力煤为200手的整数倍,硅铁及锰硅为7手的整数倍。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11月17日为股指171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即交割日,当日收盘前未自行平仓的客户将自动转入现金交割。
请持有上述各商品交易所合约的客户按照各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时调整持仓,如您未及时自行调整,公司将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的下午两点钟开始,对不符合交易规则的持仓进行减仓处理。
提示:机构客户不符合交易所交割要求所引发的风险或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客服咨询电话:4006881117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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