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上期大学堂—从业人员强化班”CTP专题系列培训的通知
上期发〔2022〕190号
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市场稳定高质量发展,强化会员单位从业人员对我所CTP及配套技术系统的操作水平,我所拟于近期举办“上期大学堂—从业人员强化班”CTP专题系列培训,共计4期。
第一期活动安排:
一、时间
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15:00-16:00
二、内容
极笃运维平台介绍
——王蓓蓓 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金融事业部
第二、三、四期培训内容分别为CAP开户系统介绍、FMonitor期货监控系统介绍、CTP结算二代系统新特性介绍。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系列活动采用线上直播方式,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点击直播地址参与。
特此通知。
2022年6月27日
相关推荐
- 关于2024年劳动节期间休市安排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交易所通知,现对2024年劳动节期间休市安排通知如下:4月30日(星期二)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5日(星期日)为节假日休市。
5月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5月6日(星期一)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因临近劳动节假期,我司将于4月26日(星期五)收盘结算时起提高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1-4%,如遇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24年5月6日(周一)恢复交易之后,各家交易所调整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3、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5、广州期货交易所:在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2024年劳动节假期将至,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合理安排资金,控制持仓风险。
特此通知。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2024年五一假期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pdf
- 华龙期货 1
- 转发:上能-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4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上能发〔2024〕35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30日交易起: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4合约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六,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十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5日- 长安期货 1
- 转发上期所——关于调整丁二烯橡胶期货、石油沥青期货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26日交易(即4月25日晚夜盘)起:
丁二烯橡胶期货的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
石油沥青期货的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免收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4月23日- 鑫鼎盛期货 1
- 转:大商所关于2024年劳动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大商所发〔2023〕49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劳动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5日(星期日)休市,5月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4月30日(星期二)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5月6日(星期一)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08:55-09:00。5月6日(星期一)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2024年4月22日
- 金元期货 3
- 转:郑商所关于对尿素期货部分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公告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24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尿素期货2406、2407、2408及2409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和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郑商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4月22日
- 金元期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