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于2018年11月23日修订并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以下简称《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修订后的《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于2018年11月26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修订一是完善违规违约行为类型,新增会员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制度、未履行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等违规违约行为情形,并进一步完善影响交易秩序的情形。二是优化处理措施相关规定,包括引入没收违规所得等措施,进一步明晰临时处置措施以及市场禁入措施适用条件和范围。三是进一步明确违规违约调查制度的规则依据。修订后的《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强化了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夯实了交易所自律监管的规则基础。
详见附件。
附件:1.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附件: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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