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最新通知(郑商发[2018]194号),中国证监会已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PTA期货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
一、实施时间
自北京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00起。
二、交易合约
TA1905、TA1906、TA1907、TA1908、TA1909、TA1910、TA1911及以后挂牌合约。
三、外汇资金的使用
境外经纪机构和境外交易者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目前郑商所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价核定的基准价,折扣比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当日结算时再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重新确定其实值核定的基准价并调整折算后的金额。
敬请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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