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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关于提示5年期国债期货TF1809合约、10年期国债期货T1809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现就20189月份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交割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即TF1809T1809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8914日。

二、国债期货实行梯度限仓制度,TF1809T1809合约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起,投机持仓限额为600手。超过持仓限额标准的,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超仓部分予以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产生的亏损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盈利依规予以罚没。

三、参与交割的客户应当事先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户的,应当分别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客户申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只能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客户申报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且只能分别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

四、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

五、在国债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尚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其在该国债期货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予以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产生的亏损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盈利依规予以罚没。

六、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通过会员在当日15:15前向交易所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当日未进行交割申报但被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

七、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同一客户号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八、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应当在最后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报其买方客户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和卖方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买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卖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视为卖方客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

九、客户持仓进入交割的当日,交易所于结算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相关会员。请会员单位重点关注配对结果中的交割模式,并与客户共同做好后续交割日的相关业务操作。交割模式分为一般模式和DVP模式,其中配对双方均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参与交割的,采取DVP交割模式。

十、在第二交割日10:00之前,结算会员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差额补偿。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结算会员可为买方客户申报差额补偿;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结算会员可为卖方和买方客户申报差额补偿。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风险控制,做好相关风险提示与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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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做好线材期货合约重新挂牌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18221号文,经公司研究,现将线材期货合约重新挂牌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合约和时间

上海期货交易所按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线材期货合约》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重新挂牌WR1903WR1904WR1905WR1906WR1907WR1908WR1909WR1910。挂牌时间为20181016日(星期二),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1:30,下午1:30 - 3:00

三、挂牌基准价

各合约挂牌基准价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合约挂牌前一交易日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线材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4%,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挂牌首日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8%,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2%)。

请各位客户注意风险防范,理性操作。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公司M1811期权合约系列到期日注意事项的通知

公司 M1811期权合约系列到期日注意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M1811 期权合约系列的到期日(即最后交易日)为10月12日(星期五),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您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作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到期日进行入金和行权操作的截止时间为 15 20 分。
二、您没有处理的期权买持仓,交易所将对行权资金充足的实值期权进行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将被自动放弃。
三、您可以取消交易所实值期权自动行权,操作方式为在合约到期日行权申请数量输“ 0 ”。
四、期权实值或虚值的判断依据为期权合约执行价与标的期货合约到期日当日结算价(非收盘价)比较。
五、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也可以及时补充资金并进行行权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行权所需资金的持仓,到期日 15 20 分后将会被我公司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
六、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请您关注相关风险,及时理性操作。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18-10-08
关于10月8日银期转账出金时间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降低十一期间行情波动引起的风险,108日早盘银期转账出金时间延迟到9:00开放。入金时间不变。客服热线400-700-5186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

上期所关于铜期权合约上市挂牌基准价的通知
关于铜期权合约上市挂牌基准价的通知
上期发〔2018〕2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布铜期权合约上市挂牌基准价(见附表)。
特此通知。
附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权合约挂牌基准价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9月20日
大商所关于2018年中秋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关于2018年中秋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8〕365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使会员单位明确2018年中秋节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
9月21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9月25日(星期二)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9月25日(星期二)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2018 年9月19日
品种 最新价 涨跌额 涨跌幅
螺纹钢 -- -- --
线材 -- -- --
沪铜 -- -- --
沪铝 -- -- --
橡胶 -- -- --
燃料油 -- -- --
沪锌 -- -- --
沪铅 -- -- --
品种 最新价 涨跌额 涨跌幅
豆粕 -- -- --
豆二 -- -- --
豆一 -- -- --
玉米 -- -- --
豆油 -- -- --
聚乙烯 -- -- --
棕榈油 -- -- --
PVC -- -- --
品种 最新价 涨跌额 涨跌幅
强麦 -- -- --
棉花 -- -- --
白糖 -- -- --
PTA -- -- --
菜籽油 -- -- --
早籼稻 -- -- --
甲醇 -- -- --
玻璃 -- -- --
品种 最新价 涨跌额 涨跌幅
美豆粕 -- -- --
美豆油 -- -- --
美黄豆 -- -- --
美燃油 -- -- --
美原油 -- -- --
美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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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E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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