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发〔2018〕184号):“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1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菜籽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我司自2018年6月1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菜籽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敬请各位客户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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