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众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投资经验不足,对赚钱想得多,对风险想得少。与此同时,有的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过于注重业绩,对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生态建设重视不足,甚至利用投资者的盲从心理牟利。这两个方面的不理性因素,都是市场风险的源头和催化剂。提高市场参与者的理性水平,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两个方面都要“从我做起”,也必须从机制建设上着力。
第一, 靠社会化教育和个体学习相结合提升投资者理性。
中小投资者提高理性程度,就是对自身权益的最大保护。投资者要主动了解上市公司情况和所投资产品的情况,还要了解宏观经济以及相关产业周期问题等。投资者提高专业分析能力,除了自身努力“修炼”,还要依托社会化、公益化的投资者教育基础设施。
在证监会主导下,目前我国已建立国家级投教基地29家,一些省份也建立了省级教育基地。这些基地既有实体基地,也有互联网基地。投资者可以免费到这些场所学习投资知识、了解宏观大势、分享案例分析、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投资理性。
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符合我国中小投资者众多的现实,是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个创举。下一步还应完善相关设施和服务,细化和深化投资者教育职能。
第二, 完善制度规则,使所有金融监管担起“理性投资引领者”的职责。
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担起“理性投资引领者”的职责,因为它们是中小投资者认识市场的“窗口”、参与市场的“通道”,也是市场风险的“密切接触者”。资本市场的专业服务机构不单是证券、基金、期货等经营机构,也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这些机构是引领理性投资的一线责任主体。
2017年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已实施。办法明确要求,经营机构应当根据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对其适合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投资者类型作出判断,根据投资者的不同分类,对其适合购买的产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作出判断。专业服务机构既要了解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又要讲明白投资产品的风险程度,实现投资者与投资风险“对表”,从而构筑起保护投资者的第一道防线。
笔者建议,进一步统筹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职责,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向所有金融服务机构推广,并建立完善日常稽核、随机稽核、专项稽核制度,促使专业服务机构严格执行适当性管理,加强投资者教育,承担起引领理性投资的主体责任。
第三, 把资本市场内容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和公民教育体系。
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资本文化水平,是促进资本市场理性发展的长久大计。虽然我国投资者队伍已逐步壮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已初具规模,并且,我国创造的一些监管制度得到了国际同行的认可,但相对发达市场而言,我国居民的资本市场意识、现代投资意识仍然相对不足。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与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相匹配的干部教育和公民教育体系。
我们看到,很多有稳定职业的投资者把参与资本市场当作“博彩游戏”,对于趁机捞一把兴致很高,对于共建市场秩序没有兴趣。而那些资本市场的“局外人”则把投资者一律看作投机冒险分子,把上市公司一律说成“圈钱者”,对市场治理冷嘲热讽。这两种心态是资本市场进一步提高质量、增强竞争力的阻力,需要逐步加以消除。
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相关制度,补上干部培训体系和公民教育体系中资本市场内容的短板,推动行业单位、院校、媒体和社会公益平台协力开展工作。
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资本市场,弄清楚资本市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关系,从而营造更加良好的改革发展氛围,推动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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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郑商所】关于修订期权合约及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2022〕88号
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郑商所对期权合约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修订案予以发布。
1、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由“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第3个交易日”修订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日期”。
2、行权价格挂牌方式统一修订为“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各品种期权行权价格间距相关规定不变。
3、本次修订自新挂牌期货合约SR2401、CF2401、TA2401、MA2401、RM2401、ZC2401、OI2401、PK2401对应的期权合约开始实施,其中,合约月份大于等于上述期货合约对应的期权合约适用修订后的规定,合约月份小于上述期货合约对应的期权合约适用修订前的规定。
由于目前处于郑商所业务规则体系优化的过渡期内,相应对上述合约及业务规则优化前版本进行同步更新。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文本修订案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文本修订净稿
3.《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
4.《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净稿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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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动力煤期货2310合约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83号
根据交易所通知,现将动力煤期货2310合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5%,涨跌停板幅度为10%。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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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过渡期届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21年9月10日发布的《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过渡期1年(2022年9月10日)即将届满,届时我司与不满足办法要求的居间人解除合作。凡符合新规要求的与我公司合作的居间人信息均在中期协信息登记公示,可通过我司官网查询。未通过中期协信息登记的人员,不得开展期货居间业务,不得向您提供任何居间相关服务。我司再次提示,居间人不得故意隐瞒期货投资的风险或者故意扩大期货投资的利益,不得做不实、误导的广告与宣传,不得进行欺诈活动。因轻信他人承诺收益或指导交易造成的交易结果应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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