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松绑。中金所2月16日公告,下调交易手续费、降低保证金比例、放宽持仓数。公告上对保证金标准、手续费标准以及持仓限制均进行了调整。
2015 年 7 月 31 日,中金所发文,自 2015 年 8 月 3 日起,股指期货手续费以及申报费标准进行调整,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三;申报费根据客户沪深300、上证50 和中证 500 股指期货各合约的申报数量收取,每笔申报费为一元。会员应当根据客户申报量向客户收取。申报是指买入、卖出及撤销委托。
2015 年 8 月 28 日,中金所再次发文表示自 8 月 31 日期,沪深 300 和上证 50 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由合约价值的 20%提高到 30%。8 月25 日,中金所发文表示自 8 月 26 日,沪深 300、上证 50、中证 500 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五。
2015 年 9 月 2 日晚间,中金所公布一系列股指期货严格管控措施,将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持仓保证金比例提高到 40%,平今仓手续费提高至万分之二十三,且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 10 手即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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