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期货交易规则介绍:与前几年曾经风行一时而现今走入低谷的“订单农业”相比较,“期货农业”正以其风险性低、价格提前发现、农民增收效益显著等优势特点而被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广大农户所接受。
农产品期货交易规则介绍
三、实物交割制度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制度。虽然最终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这极少量的实物交割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起来,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在期货市场上,实物交割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
大商所的实物交割采用标准化仓单的形式,会员可以用标准化仓单抵押进行期货交易。
以大豆为例,大商所大豆交割程序如下: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按“数量取整”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变更。
(2)最后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交割月份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货款。
(3)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七日)上午10:00之前,卖方会员需将与其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相对应的全部标准仓单和增值税发票交到交易所,买方会员需补齐与其交割月份持仓相对应的全部货款。
(4)最后交割日结算时,交易所将交割货款付给卖方会员并给买方会员开具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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