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期货交易规则介绍:与前几年曾经风行一时而现今走入低谷的“订单农业”相比较,“期货农业”正以其风险性低、价格提前发现、农民增收效益显著等优势特点而被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广大农户所接受。
农产品期货交易规则介绍
二、持仓限制及大户报告制度
持仓限制是指交易所根据不同的期货合约、不同的交易阶段制定持仓限额制度,从而减少市场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交易所通常按照“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交割月份”四个阶段依次对持仓限额进行限制。大商所大豆的持仓限额一般月份由交易所核定,交割月前一月第一个交易日起,经纪会员持仓限额5000手(客户15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经纪会员持仓限额2000手(客户800手),进入交割月份,经纪会员持仓限额1000手(客户400手)。套期保值的持仓限额不受此限制。
大户报告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的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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