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上周五发布修订后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由12%调整为8%,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由600手调整至1200手。
金投期货9月1日讯,中金所上周五发布修订后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由12%调整为8%,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由600手调整至1200手。
同日,中金所发布《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自2014年9月1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
中金所认为,在当前期现货市场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投资者交易行为日趋理性的背景下,进一步下调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时机已经成熟。
此外,中金所还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调整至1200手。除调整客户持仓限额外,中金所还将同步调整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标准,将客户每日开仓限额从1200手调整至240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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