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货期权合约将于3月31日正式上市,作为我国境内首个上市的商品期权品种,豆粕期权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和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进一步完善国内风险管理市场体系。
新上市期权合约的挂盘基准价为期权的理论价格,由交易所根据BAW美式期货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并公布。依据有关规则,交易所可以对无成交无持仓的上市期权合约摘盘,但在豆粕期权的上市初期,暂不对无成交无持仓的期权合约摘盘。
该负责人表示,期权在我国属于新兴金融衍生品,期权市场刚刚起步、尚不成熟,在这种条件下不适于推出复杂期权,初期期权产品设计宜以简单易行为主,有利于豆粕期权上市的平稳运行。相关市场人士表示,大商所对豆粕期权合约及规则的设计遵循稳健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在提高市场交易便利性的同时,严控各环节风险,为豆粕期权上市的平稳运行起到制度性保障。豆粕期权上市后,将在构筑我国农产品风险对冲体系方面发挥先导作用,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