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期货网(http://futures.cngold.org/)09月26日讯,马来西亚政府对进口线材及盘螺保障性调查在9月23日做出肯定性初裁。根据2006年保护法令(safeguard act)第20(3)条以及2007保护规定第11条,马来西亚政府对本国进口的以下线材及盘螺品种的调查做出肯定性初裁。
涉案的产品和关税号
1.涉案产品为合金或非合金热轧盘条,常规及非常规盘螺,不包括
(a)含碳量高于0.6%(包括0.6%)或直径大于16毫米的盘条或盘螺;
(b)最终用于汽车、电力电子、油气和抗震建筑等下游行业的所有品种和规格的产品;
海关编码(HS)为7213.10 000、7213.91 000、7213.99 000和7227.90 000,以及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下的7213.10 00 00、7212.91 10 00、7213.91 20 00、7213.919000、7213.99 10 00、7231.99 20 00、7213.99 90 00和7227.90 00 00。以上HS和AHTN编码仅供参考,不具有产品分类的约束力。
相似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
2.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是指由马来西亚国内钢铁行业生产的与(1)中所描述相同的产品。
肯定性初裁结果的依据
3.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
(a)2012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的损害认定期间,涉案产品的绝对进口量以及和马来西亚国内产量相比的相对进口量,均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