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共六章,全文如下:
(一)开盘价。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开市后竞价交易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格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六十条规定确定,此时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新上市合约前一成交价为挂盘基准价。
(二)收盘价。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无成交合约当日收盘价为当日结算价。
(三)最高价。最高价是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最高成交价格。
(四)最低价。最低价是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最低成交价格。
(五)最新价。最新价是指某交易日某一期货合约交易期间的即时成交价格。
(六)涨跌。涨跌是指某交易日某一期货合约交易期间的最新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之差。
(七)最高买价。最高买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买方申请买入的即时最高价格。
(八)最低卖价。最低卖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卖方申请卖出的即时最低价格。
(九)申买量。申买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高价位申请买入的下单数量。
(十)申卖量。申卖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低价位申请卖出的下单数量。
(十一)结算价。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期间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无成交合约当日结算价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相关规定确定。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确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依据。
(十二)成交量。成交量是指某一合约在当日所有成交合约的双边数量。
(十三)持仓量。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双边数量。
第三十七条 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上市合约第一个交易日涨(跌)停板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为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的两倍,如有成交,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如当日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如连续三个交易日无成交,交易所可以对挂盘基准价作适当调整。
对曾经有成交而目前无持仓的合约,交易所可以公布新的基准价。
第三十九条 交易指令的种类:
(一)限价指令:指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执行指令时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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