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则的通知,“逢三必减”的风险管理措施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11月23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则的通知,“逢三必减”的风险管理措施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据通知,此次风险管理办法的修改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统一各期货品种强制减仓管理模式,出现连续三个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下,交易所对黄大豆1号等8个品种不再是“逢三必减”,而是与焦炭等品种保持一致,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采取的处置措施,强制减仓仅作为备选措施之一;二是对部分品种限仓标准及除鸡蛋以外品种各阶段限仓标准适用时间进行了调整,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铁矿石品种一般月份固定额阶段限仓标准扩大至此前标准的2倍,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氯乙烯交割月前月限仓标准由之前的对应品种交割月份限仓的2倍提高至对应品种交割月份限仓的3倍,并且将鸡蛋以外品种一般月份限仓标准适用时间从此前的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九个交易日延后到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十四个交易日。
新规则将自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实施。这意味着中国期货市场“逢三必减”的做法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强制减仓措施将与其他风险管理措施一样,只是交易所化解风险的措施之一,而非必须采取的措施。
据了解,强制减仓制度曾在我国期货市场历史发展中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国内期货市场大面积连续跌停,该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但作为双刃剑,“逢三必减”可能影响市场盈利方的正常投资和风险对冲需求,且这种做法和国际市场通常做法存在较大差别。
据介绍,国际市场上也有类似强制减仓的制度,但属于违约处理流程的组成部分,在违约处理流程最末端,当交易所既定的风险处置资源不足以覆盖违约损失时,会执行类似于强制减仓的措施“Portfolio gains haircuts”和“Partial/Full Tearup”,强制减少盈利方的盈利和持仓,以避免交易所进入破产清偿程序,防止违约风险无序扩散。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 大商所修改玉米淀粉交割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则
下一篇> 大商所发布由太保产险定制的猪饲料成本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