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户报告制度是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目的在于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通过实施该项制度,可以对持仓量较大的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和交割意愿,预判和防范市场风险。
一般来说,会员或客户在大户报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是《大户持仓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客户名称和客户号、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等;二是资金来源说明;三是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资料;四是开户材料及当日结算单据;五是要提供交割意愿及交割数量;六是持有现货相关信息;最后是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从市场监管的角度看,交易所旨在通过大户报告制度获得以下信息:第一,债券标的,即检验客户持有的债券是否是指定的一篮子可交割债券,或者是否与可交割债券相关度较高;第二,票面金额,用于匹配客户期货持仓金额,预判交割风险;第三,交易方式,即说明每一种标的债券的来源,是否是现券,或者是否通过某些合同而即将持有的债券;第四,交易期限,主要是针对通过某些合同在将来才能获得债券的情况,需要判断合同到期日和期货最后交易日的先后关系,更准确地判断投资者是否在最后交易日前可能拥有可交割债券;第五,交易场所,即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第六,是否拥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便于进行持仓合并。
对客户提供的资料,会员应当进行审核,并保证客户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交易所也有权对会员或者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客户和会员应当按照交易所的大户报告制度,及时、真实、完整地报告所规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