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国内糖业的亏损,食糖进口量暴涨:2010/2011榨季进口207万吨,此后四个榨季分别为426万吨、366万吨、402万吨和481万吨。2015/2016榨季预计为350万吨,表面看同比下降27%,实际上走私量已从上个榨季的几十万吨暴增到本榨季的200多万吨。
正是在此背景下,商务部正式决定对食糖进口立案调查。根据公告,调查的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调查自2016年9月22日启动,通常应在6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可延长两个月。
食糖进口关税调整成焦点
不难预见,调查结果将在对食糖进口贸易做出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对现行食糖进口税率做出调整。而下调关税基本无可能。我国食糖进口配额内关税税率为15%(配额外税率为50%),远低于WTO成员的平均食糖进口关税97%,其中发达国家为122%,发展中国家为55%,欠发达国家为167%。在行业因亏损而提出贸易保护诉求时,很难再下调原本很低的关税。因此,进口税率不变或提高就成为调整的取向。根据各省糖协会员对于内外价差的计算,其共同诉求是:只有对进口食糖征收155.90%的关税,才能保证进口糖与国产糖的公平竞争。据此配额内食糖进口关税应提高140.90%,配额外食糖进口关税则应提高10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