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期货交易的规则是什么?燃料油期货交易规则介绍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 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或非期货 公司)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客户持有双向头寸,则首先平自己的头寸, 再按上述方法平仓。
3、价格大幅波动时的风险管理
采取措施: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出金,暂停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当某燃料油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即D1、D2、D3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2%;或连续四个交易日(即D1、D2、D3、D4交 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 到14%;或连续五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6%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 或不同比例、部分 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 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 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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