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对同类资管业务做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将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
11月17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对同类资管业务做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将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后,多部门联合发布的首个监管政策。
有分析人士表示,该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资管业务“大一统”监管时代的来临,监管套利将无所遁形。
明令禁止刚性兑付 规范资金池
刚性兑付是我国金融业长期存在的痼疾。此次《指导意见》根据行为过程和最终结果对刚性兑付进行了明确界定,保本保收益、滚动发行、发行机构代偿等行为将被认定为“刚性兑付”,并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对刚性兑付行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这是一次重要突破,有助于规范金融市场主体行为。”中信建投债券分析师黄文涛指出。
同时,《指导意见》首次提出要求全部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银行资管在内的全部资产产品都需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黄文涛称,《指导意见》希望通过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降低资管产品的信息不对称性,让投资者明晰风险,逐步打破刚性兑付风险。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这意味着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全部资管产品将向净值型产品转型,而当下银行理财净值型占比尚未达到10%,因此该规定影响深远。
长期以来,资金池运作是众多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重要手段之一。例如,银行理财、集合类资管产品具有明显的资金池性质,产品本身赚的是资产和负债期限错配的钱。此次《指导意见》对资管业务的资金池业务提出了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管理要求,同时,还对部分产品的久期管理进行了规定,并明确禁止开放式资管产品投资于股权,明确禁止“一对多”资管业务模式,限定同一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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