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84号)文件精神,浙江证监局、浙江期货行业协会温馨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进行节假日休市。
清明节:4月5日(星期四)至4月8日(星期日)休市。4月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4月4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劳动节:4月28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二)休市,5月2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4月27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由于近阶段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仍然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请广大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期货公司有可能将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证监局 浙江期货行业协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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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10,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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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年4月到期的50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018年4月25日,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1.行权日当天,提出行权的认购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提出行权的认沽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合约标的。2.行权交收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转到证券账户的合约标的不能用于当天期权的行权交收。2.认购期权权利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行权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卖出。二:根据公司规定,从4月20日(周五)收盘后结算时起,4月到期的50ETF期权合约的公司保证金将从1.2倍交易所保证金提高到1.5倍交易所保证金。其他月份公司保证金上浮比例不变。请持有临近到期日合约的客户注意持仓风险。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行权及到期提醒工作。特此公告。国海良时期货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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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办发〔2018〕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8〕6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前后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8年4月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休市,4月8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4月9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若2018年4月3日(星期二)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司事务部
2018年3月29日- 国海良时 107